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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弓长岭矿业公司选矿厂尾矿坝加高工程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时间:2021-06-1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鞍钢弓长岭矿业公司选矿厂尾矿坝加高工程》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鞍钢弓长岭矿业公司选矿厂尾矿坝加高工程 建设单位:鞍钢矿业集团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 鞍钢矿业集团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位于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镇参将峪沟。法定代表人是李宏,项目拟聘用60名员工。项目总投资8967万元,环保投资513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33km2,尾矿库占地面积为4.92km2。主要从事铁矿采选。 鞍钢弓长岭矿业公司选矿厂尾矿坝加高工程于2016年9月29日经辽阳市环境保护局弓长岭分局(现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弓长岭分局)审批立项,文号:辽市环弓审[2016] 6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溢流水、坝体渗透水和生活污水。 废水治理措施:溢流水、坝体渗透水经水泵、回水管线排入附近本单位选厂;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坝体扬尘和尾矿库干坡段无组织排放的扬尘。 废气治理措施:采取多管放矿、喷水抑尘、喷洒抑制剂、造雪抑尘、外坡绿化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噪声治理措施:施工中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建材应避免夜间运输,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尾矿坝加高工程,运营期不生产固废。主坝加高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土废渣、废金属材料、废建筑材料等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2日; 2、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基础设施完成,不含坝体工程); 3、调试起止日期: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钢矿业集团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镇参将峪沟 联系人:许主任 电 话:1389826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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