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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一期工程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时间:2020-07-0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鞍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一期工程》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鞍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 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鞍钢矿业弓长岭选厂西约2.5km的参将峪沟内。法定代表人是郑永旭,项目拟聘用60名员工。项目总投资6017万元,环保投资947万元。主要从事铁矿采选。 鞍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一期工程于2021年7月7日经辽阳市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立项,文号:辽弓行审发[2021]28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尾矿库溢流水和坝体截留渗水。 废水治理措施:尾矿库溢流水和坝体截留渗水经回水管线全部回用做选矿厂生产用水,部分回用于洒水抑尘,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淘,不外排。尾矿库排渗水未对周边地下水产生影响。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尾矿坝坝体扬尘及尾矿库干坡段扬尘。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采用多管分选放矿,增大干坡段上湿润面积,减少粉尘飞扬,均匀放矿,注意滩面平整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放矿点;坝体外坡保持平整,并采取绿化措施,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在春、秋季大风干燥天气,对干滩喷洒粉尘抑制剂可有效防止干滩起尘;冬季冰冻干燥天气,采用造雪机对尾矿库进行人工造雪,覆盖干滩防止产生扬尘;检修道路洒水抑尘,洒水车用于大风天气坝上检修道路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坝下水泵站、坝上洒水车、造雪机等工程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主要噪声源主要为事故泵房、回水泵站设于泵房内,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工程机械设备主要位于坝体上,远离敏感点。尾矿坝周边植被覆盖高,对降噪也起到一定作用。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尾矿库是尾矿贮存设施,本身不生产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集中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1958年5月15日; 2、竣工日期:1975年4月15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7月7日-2020年9月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鞍钢矿业弓长岭选厂西约2.5km的参将峪沟内 联系人:许主任 电 话:1389826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