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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加气站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时间:2019-03-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加气站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站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詹家村。法定代表人是李世东,项目拟聘用8名员工。项目总投资593.07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本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3609m2。主要从事汽油、柴油、天然气销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加气站项目于2019年3月25日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审批立项,文号:顺环审[2019]3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水治理措施:清洗废水由清洗厂家直接回收,站内不进行暂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治理设施,经现有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宝屯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排入浑河。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油罐灌注、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等过程以及储油罐大小呼吸无组织排放的油气; 加气机组、泵撬等设备及加气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及放散管放空无组织排放的天然气气体;加油加气车辆和油罐车进站后产生少量汽车尾气。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所排废气经大气稀释后扩散排放,为减少加油加气车辆对环境的影响,对出入加油加气站的车辆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加油加气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值,且保持地面停车区通风良好。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加油加气设备中的加油机、加气机及和压缩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站的油罐车和加油加气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合理规划站内人流、车流,避免高峰时期站内车辆拥堵,控制车辆出入的速度,禁止车辆在站内紧急刹车或高速启动驶离加油加气站,车辆在加油加气及等待期间禁止鸣笛,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清罐油渣。 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存于专门垃圾存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产生的清罐油渣由清罐作业厂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站内不进行暂存。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11月进行了加油部分改造及新建加气部分; 2、竣工日期:2019年3月25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2019年6月1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新城加油站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甸镇詹家村 联系人:汤淼 电 话:15241312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