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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时间:2019-05-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沿滨路与安泽街交汇处。法定代表人是李世东,项目拟聘用11名员工。项目总投资404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本项目建设面积为1654m 2。主要从事天然气销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项目于2019年3月19日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审批立项,文号:新环审[2019]02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排水依托西南侧加油站,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至海新河污水处理站。雨水自然排放。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气机组、泵撬等设备及加气系统检修、管阀泄漏及放散管放空无组织排放的天然气气体以及加气车辆无组织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四周空旷,加气站加气区及罐区均为开放式空间,通风良好。本项目加气车辆进站后产生少量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且排放源属于移动式,所排废气无法集中控制、收集,只能经大气稀释后扩散排放。项目采用对出入加气站的车辆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加气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值,且保持地面停车区通风良好。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加气机等设备噪声、压缩机超压放气噪声,以及进出站的加气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合理规划站内人流、车流,避免高峰时期站内车辆拥堵,控制车辆出入的速度,禁止车辆在站内紧急刹车或高速启动驶离加气站,车辆在加气及等待期间禁止鸣笛,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 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存于垃圾箱,定期由专人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19年3月25日; 2、竣工日期:2019年5月25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5月27日-2019年8月2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望花桥加气站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沿滨路与安泽街交汇处 联系人:孙宇 电 话:15141328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