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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眼病医院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时间:2020-05-2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抚顺市眼病医院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抚顺市眼病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抚顺市眼病医院 抚顺市眼病医院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1号。法定代表人是王禹,项目拟聘用268名员工。项目总投资3460万元,环保投资51.1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37m2,建筑面积为6905m2。主要从事眼科疾病诊治。 抚顺市眼病医院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审批立项,文号:新环审〔2020〕05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 废水治理措施:医疗用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三宝屯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 废气治理措施:污水站采用全地埋式设计,各个池体封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无组织形式逸散至厂界处。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诊疗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产生的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为职工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及诊疗过程的医疗废物。 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一起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消毒杀菌达标后由吸污车定期清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1981 年开工建设,1989 年在原有建筑基础上加盖第六层,2005 年建设新门诊楼,2018 年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2、竣工日期:2018年1月8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18年1月9日-2018年3月1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顺市眼病医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1号 联系人:田东旭 电 话:1384230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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