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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污水处理场搬迁及VOCs治理项目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时间:2020-08-0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污水处理场搬迁及VOCs治理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污水处理场搬迁及VOCs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4号。法定代表人是赵玉柱。项目总投资9130.75万元,环保投资9130.75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大约为24957m2。主要从事石油制品制造。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污水处理场搬迁及VOCs治理项目于2019年6月10日经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立项,文号:抚环审【2019】15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含VOCs治理系统排水及冷凝液、污泥浓缩罐及污泥脱水的上清液。 废水治理措施:VOCs治理系统排水及冷凝液排至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沈抚灌渠,然后进入海城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古城子河。污泥浓缩罐及污泥脱水生产的上清液排放至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沈抚灌渠,然后进入海城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古城子河。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化处理系统、预处理系统、生化污泥暂存间等产排污节点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有机废气。 废气治理措施:采用膜结构密闭罩进行全封闭,废气收集至VOCs治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气经VOCs治理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噪声治理措施:采用建筑隔声措施,泵房全封闭;对机泵与基础做隔振或减振处理,振动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为VOCs治理系统产生的废生物填料、废活性炭纤维吸附剂,生化污泥,废机油、化验室产生的废药剂。 固废治理措施:废生物填料、废活性炭纤维吸附剂产生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通过罐车送至抚顺市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回炼;化验室产生的废药剂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委托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处理;生化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委托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19年6月15日; 2、竣工日期:2020年8月3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8月5日-2020年10月15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4号 联系人:边江 电 话:166041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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